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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普通高中2012届高三三模语文试卷
吉林市普通中学2011-2012学年度高中毕业班下学期期末测试
语 文 试 卷
本试卷分第I卷(阅读题)和第Ⅱ卷(表达题)两部分,其中第I卷第三、四题为选考题,其它题为必考题。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工整地写在答题纸上,在本试卷上答题无效。
第Ⅰ卷 阅读题
甲 必考题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3题。
“红利税”该不该调整
李宁
红利税征收一直是证券市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之一。近几年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取消或减免红利税的提案,“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而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关于“证监会正在和有关部门探讨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的表态也让红利税调整的预期再度升温。(《证券日报》3月20日)
那红利税是否应该调整?笔者认为不然。首先,“红利税”实质是针对上市公司向投资个人分红派息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新税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因持有中国的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200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规定暂减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自此,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实际按10%征税。
当前,呼吁减免红利税的主要理由有:一是存在重复征税,即上市公司从税后净利润中分红,已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现在对这部分又征收个税,有重复征税嫌疑。二是税制不公平。与个人投资者纳税不同,机构投资者则获得免缴待遇(企业所得税免征),同样获得现金分红,却不能一视同仁,有违公平。
笔者认为不能对上市公司分红再减免个人所得税,理由如下:
第一,红利所得缴纳个税,是对收入的再分配,应该加强而不是弱化。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拉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税收调节分配收入的力度不强,对部分高收入者不能进行调控。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之一就是对劳动所得课以重税,而对资本市场所得课税较轻或没有课税。购买股票、基金等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负较轻,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第二,红利税并不存在重复征税情形。所谓重复征税,主要是对同一项收入征收了相同税收,比如第三产业的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就是针对同一项收入在不同环节和纳税人之间征收了同一个税种。个人红利税缴纳的个税,与之前的企业所得税是两个不同的纳税主体和征税范围。如果说对个人取得的红利算重复征税,那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就算整体重复征税,因为个人所取得的每一项收入都不同程度地缴纳了流转税、财产税和行为税。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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