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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朝阳市中考作文题目:我的引路人
作文(60分)
27.请以“我的引路人”为题目,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记叙文。
要求:(1)内容充实,感情真挚;
(2)恰当运用描写、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
(3)书写工整,文面整洁,格式规范(达到此项要求,评分时可奖励3分);
(4)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校名、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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