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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李娃传》有感

最近看了很多唐宋小说,虽然古文的确晦涩难懂,但好歹故事大部分听说过,没有注解却也能看得津津有味。 

其中我最喜《李娃传》,倒不是因为情节多么出彩,仅仅因为只在这部小说里,我看到了古代男子的真心。 

虽然同在唐宋传奇中,霍小玉、崔莺莺、谭意哥、任氏等女子也都各有各的妖娆动人,但男子或是相负,或是猜疑,都或多或少为小说抹上了一层血色的凄丽之色,不可谓不美,但委实看着窝囊。唯独李娃的出场为小女子们抖了回精神,虽然可能很多人觉她处事难测,但就是这般“任是无情也动人”的风致才使人物更加出尘。 

李娃的出场是通过公子的眼睛而描绘的。“阖一扉,有娃方赁一双鬟青衣立,妖娆要妙,绝代未有。生忽见之,不觉停骖久之,徘徊不能去。”这几句话让我想起了清照的“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说老实话这首《点绛唇》我素来不爱,除了“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通篇句子都不见好。唐敏曾说这首小词绝非清照所写,更有甚者道“和羞走”三句颇有勾栏卖笑的味道——但用在这里形容李娃,我却觉得很合适。这个女子虽“节行如是”,但掩不住骨子里的妩媚风流,若是生长在金庸笔下,怕又是个殷素素样的小妖女了。 

惊鸿一瞥后,没人未曾尝试过挽留。于是公子“洁其衣服,盛宾从而往”上门拜见,李娃再次出场,又有一般描绘:“明眸皓腕,举步艳冶。生遂惊起,莫敢仰视。”仿佛见到陈圆圆的韦小宝,失措中的究竟其实是惊艳。 

历来娼家女子身边都会陪着个作反衬的老鸨,任何小说中,她们的角色都是没眼力价儿和爱财如命,《李娃传》也不例外。老鸨见二人聊得投机,待到时候差不多便发话了:“鼓已发矣,当速归,无犯禁。”以退为进的套路,公子自然便提出留宿,老鸨先不作声,待李娃答应留下,方道:“唯唯。”骗到财神爷还要摆出被占了便宜的嘴脸,似乎历来是生意经里的经典篇章。 

觥筹交错的夜宴便不必提了,老鸨借机起身走后,二人的初识情节达到顺理成章的高潮阶段——相许。“生娃谈话方切,诙谐调笑,无所不至。”看到这句话,我脑中几乎立刻能浮现起了那风情万种却应对从容的女子的一颦一笑。这是个古龙善写的带点风尘味道的“坏”女人,按儿时的印象我想到的是林仙儿,但重读后我却觉更像《大旗英雄传》里的温黛黛。虽然那个角色的转型古龙写的不太成功,但是她那种林仙儿没有的烈性和无畏却在李娃身上有同样地体现——当然,这是后话了。 

“生曰:‘前偶过卿门,偶适在屏间,厥后心常勤念,虽寝与食,未尝或舍。’娃笑答曰:‘我心亦如之。’”聊聊几句,写出了公子的急切热忱和李娃的淡定。任你如何表白,听就听了,最后也只是浅浅一笑:“我也是一样的呀。”远近的距离感掌握实在恰到好处。 

这种女子天生也只应生在娼家——若在寻常的千金之户,绣帘重重、庭院深深,倒怕三从四德却要遮掩了她们的风致,折损了她们的从容。热情的少年人——比如阿飞,比如云铮,也比如这个公子,便都陷入她们淡定温和的眼波,再也无法自拔——于是公子进一步道:“今来,非直求居而已,愿偿平生之志。但未知命也若何?”这位公子并非等闲人家的浪荡少年,相反,却是“时望甚崇,家徒甚殷”的世家之子;而他自己,却也是“隽朗有词藻,迥然不群,深为时辈推服”的翘楚;如此拉下身价,直截了当地跟一个娼家女子求婚,却也是痴心一片,天地同鉴了。而这时,话自然便不该由李娃来说:仙儿有个林铃铃,而李娃也有个鸨母。“言未终,姥至,询其故,具以告。姥笑曰:‘男女之际,大欲存焉。情苟相得,虽父母之命,不能制也。女子固陋,曷足以荐君子之枕席?’生遂下阶,拜而谢之曰:‘愿以己为厮养。’姥遂目之为郎,饮酣而散。”这鸨母一看就是风月场上打滚过来的,生生把人家思慕之心理解成了男女之欲,真是庸俗。而那公子却不辩解,还拜而谢,愿称为“厮养”,这也难怪后来他爹那么生气了。身为情种,原来的身份高度最终要通通被人家掠夺干净——有情的人总是不对。 

一年后,自然而然地余财荡尽。“岁余,资才仆马荡然。迩来姥意渐殆,娃情弥笃。”人总要到穷困的时候才能看到世态炎凉。郭大路的名言是“鸨儿爱钞,姐儿爱俏”,虽然公子外表怎么也算俏,但在这里我却觉得李娃对公子还并没有太深的感情。再痴心,也不过是个几年的客人而已,筵席无不散,聪明淡定如李娃怎么会看不懂这些? 

于是鸨母的计划开始实行:先让李娃以求子的名义约公子去竹林寺拜祭,在庙中住了两夜后,李娃又拉公子去看一个所谓的姨母。言谈正欢,突有人来报说鸨母得了急病,让李娃速回叫走了她。公子原想一起走,却被借口商量丧事挽留了下来,后来自己不放心追过去看,李家大门已经贴了封条,一问邻里,说租赁期到,母女俩搬走两天了。公子又奔回去问那姨母,却发现那也是人家租的房子演戏,亦是人去楼空。 

如今看来只是很俗的一场把戏——通篇主角都是李娃,只有这里是鸨母独占了风骚,时间推算颇为精准,不去做导演实在可惜。从来都是痴心女子负心汉,到这里却颠倒了过来。 

可怜的公子“惶惑发狂,惘知所措”,“怨愤,绝食三日,遘疾甚笃,旬余愈甚……后稍愈,杖而能起。”很符合林仙儿想象的自己背叛后阿飞的状况。堂堂一个世家公子沦落至此,不能不说令人惋惜了。而几个月后公子找到的工作则更让人扼腕:“每听哀歌,自叹不及逝者,辄呜咽流涕,不能自止。归则效之。生,聪敏者也。无何,曲尽其妙,虽长安无有伦比。”看尽了伤心,只觉人生戏梦,未若哀歌优伶,婉转清歌之下令普天与我同悲——颇有几分黄药师听了黄蓉死讯时海上高歌的凄楚。而后他又甚而名扬凶肆,与另一家的台柱对唱哀歌,终而以一曲《薤露》技压群士,歌感四方。“举声清越,响震林木,曲度未终,闻者嘘唏掩泣。”我看后,只觉作者选歌精当。或许因我平生一贯不入流,从来不喜《下里》、《巴人》,万千人同和的套路;却又心知“太高人愈嫉,过洁世同嫌”,亦不愿以《阳春》、《白雪》之知者寥寥绝侪辈于尘世,历历数来,还是有几十人可足唱和的《阳关》、《薤露》最对我性子。只可惜世人只记极端,却少有人希罕平和中的雅致,这个典故中的大俗和大雅都被引为成语至今沿用,但阳关薤露却少有人知。此时这曲《薤露》被公子这么凄婉动人地唱出来,我只觉深有共鸣。素来不是俗人,但也说不上高处不胜寒,公子的感情和遭遇却也是如此:原知有人比我更苦,也眼见世人庸庸碌碌的幸福……我的境遇虽不足以感天动地,却也是一步思量一断肠的凄楚。只安于我的悲戚,不求人尽皆知,但愿数十知音便可知足。悲伤也这么有品位,不愧是曾经“隽朗有词藻,迥然不群,深为时辈推服”的才子。 

后面的情节让我看得忧伤而不解。公子哀歌被他家的老家人听到,回去告诉他父亲说“歌者之貌,酷似郎之亡子。”本以为儿子“以多财为盗所害”的老父亲问清楚了以后命老家人把公子带回家,虽然公子“回翔将匿于众中”,却最终还是被带了回家——看到这里一切都还算正常,但回了家父亲就变了嘴脸:“责曰:‘志行若此,污辱吾门!何施面目,复相见也?’乃徒行出,至曲江西杏园东,去其衣服,以马鞭鞭之数百。生不胜其苦而毙。父弃之而去。”——觉得有败门风可以理解,责骂也算正常,但把儿子脱了衣服拿马鞭几百下抽死,连埋都不管埋,扔下就扬长而去,这种父亲着实可怕。他甚至还没问明白儿子为何沦落到唱哀歌的境地就下这种狠手,若是再知道竟是被一个风尘女子骗成这样,还不给拉起来鞭尸?同样是世家,连贾政那“下死手的板子”都不至狠成这样,这位公子的父亲虎毒淫威,真可谓在小说里都震古烁今了。可叹这种偏执的父亲生下的儿子却多是情种,却不知是小说家的惯常安排,还是某种心理因素导致的必然现象了。 

最后还是教他哀歌的老师不放心命人暗暗跟踪,派人拿床草席前去埋葬,发现他胸口还有些热气,抬回去迅速抢救,这才保住一条命。亲疏之间,孰远孰近,倒头来却是难说了。 

可怜公子又度过了一段艰难养伤的日子——两度从鬼门关转回,都是被最亲最爱的人伤害抛弃,恐怕连最爱写苦情戏虐待主人公的琼瑶阿姨也写不出这样的窘境吧。“月余,手足不能自举,其楚挞之处皆溃烂,秽甚。”“自秋徂冬,夜入于粪壤枯室,昼则周游隶肆。一旦大雪,生为冻所趋,冒雪而出,乞食之声甚苦。闻见者莫不凄恻。”——从世家公子到唱哀歌,又从唱哀歌变成要饭的,人间的境遇真是覆雨翻云。如果故事到这里结束,那么公子不过是个艾天蝠式的人物,为了一个女子容光一现,惊鸿一瞥而沦落得后半生永远落入黑暗。而李娃也不过是阴嫔或者林仙儿,作不得温黛黛。 

世事欲到柳暗花明,必先经山重水复,小说里尤其如此。只可惜人世间很多人、很多事总是等不到柳暗花明就先黯然输给了时间。造化公道,寿数不公,这也总是没法子的事。所幸在小说中,无论古今中外,主角的命运转折永远都会卡在他看得见的时段之内。公子终于获救,本在情理之中。他几经辗转,终于凑巧走到李娃的居所之外。李娃也是个有心的女子,只是凭着公子几句嘶声的叫喊就能辨认出是公子。“此必生也。我辩其音矣。”这样的肯定我不知换了我能不能做到。毕竟看了太多的传奇与真实,多么生死相许的爱情最终也往往敌不过沧海桑田的变迁,当曾经的爱人沦落成这样,纵然不弃,又真的能认出来么?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苏轼的叹息,其实也原是有道理的。 

感慨不提,小说中的人总是比我们尘世中人多几分玲珑心肝,看寥寥几笔间,两人已完成了人生的二次相逢。先前是公子“不觉停骖久之,徘徊不能去”,而今却变成了李娃“连步而出,见生枯瘠疥厉,殆非人状”。这种这种烟视媚行的女子,任你潇洒倜傥,才高八斗,都能一笑从容处之,李娃如此,师师也是如此。真正能打动她们的,往往是一种触动她们心底柔软之处的感觉。比如孙小红的当头棒喝,比如云铮的伤重濒死,比如徽宗的坐井观天,而感官上刺激最强烈的,无过于看到一年前那么光鲜体面的少年,突然以这么凄惨的形象出现在自己面前。“娃意感焉,乃谓曰:‘岂非某郎也?’生忿懑绝倒,口不能言,颔颐而已。娃前抱其颈,以绣褥拥而归于西厢。失声长恸曰:‘令子一朝至此,我之罪也!’绝而复苏。”寥寥几笔间,公子又悲又喜,还带点倔强的心境通过几个动作纤毫毕现,而李娃的反应转变得虽然突兀,却也自然。以她一个风尘中进退趋避惯了的女子而言,这一抱一失声已经清楚地说明了她心底的震撼。看她几次出场的排场,该也是个素来好洁,惯于奢华之人,此时却用自己的绣花被子拥着又脏又病的公子径自抱入西厢,其不为财动的心地又可见一斑。单以此而论,却是温黛黛等又远远不及的了。古龙虽然有天纵鬼才,却始终脱不了对女人的谬解,只按照他的观察范围写来,忖得红颜祸水型的女孩子,既然不爱英雄又不必在乎衣物妆奁,自然所爱的只是钱财和权力。却不知有时女子求的,却只是心地的宁静和平淡。被金银利禄吸引的那些天生尤物们,再妩媚风流也不免落了俗套。可叹早在唐时白行简就写出来的款款风致却在近代被误解扭曲了,大概随着最近“美女作家”们兴起,能有望给美人们平个反吧。 

若是单把公子救起来好好喂顿饭       ,也未见得是真心,也不显得李娃有何不凡。倒是后面这一段我历来很爱看的。“姥大骇,奔至,曰:‘何也?’娃曰:‘某郎。’姥遽曰:‘当逐之,殆非人。’娃曰:‘令其失志,不得齿于人伦。父子之道,天性。使其情绝,杀而弃之。又困踬若此,天下之人尽知为某也。生亲戚满朝,一旦当权者熟查其本末,祸将至也。况欺天负人,鬼神不佑,无自贻其殃也。某为姥子,殆今有二十岁矣。计其资,不辞直千金。今姥年六十余,愿计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当与此子别卜所诣,所诣非遥,晨昏得以温情,某愿足矣。’”这一段求赎平和中藏着锋芒,颇见功力。寥寥几语,李娃先后以伦理、朝廷、鬼神来威吓鸨母,说明自己的隐患,又历数自己多年来为她所赚得的利,更复许下二十年衣食费用添为赎身费用诱之,最后又以亲情和事后密切来往为酬,言语温和但内蕴厉害,虽是软语相商,却由不得鸨母不答应。一旦动心,绝不拖泥带水 

自赎身之后,更见了李娃在饮食安排上的本事:“乃与生沐浴,易其衣服,为汤粥,通其肠;次以酥乳润其脏;旬余,方荐水陆之馔。”纵然怜惜非常,也循序而行,绝不心软乱来,大家之气可见一斑。果然公子在她的精心调理下,“卒岁,平愈如初”。 

而李娃并不仅此满足,又问道:“体已康矣,志已壮矣。渊思寂虑,默想曩昔之艺业,可温习乎?”这几句话我高中跟人显摆古文的时候很爱用,尤其“渊思寂虑”四字,细细回味颇有感觉。观之谈吐,俨然一个温婉贤良的宝姐姐,哪有半分风尘女子的俗气?公子答说还剩十分之二三,于是李娃“命车出游,生骑而从。至旗亭南偏门弼坟典之肆,令生拣而市之,计费百金,尽载而归。”从命车出游句可看出李娃在读书上也算行家,绝非寻常烟花女子。她知道何处有合适的书,却又不自专,只是让公子挑选自己付帐,全不吝财,颇有几分长姊视弟的感觉。而后的复习阶段更加显出李娃的本事:“因令生斥弃百虑以志学,俾夜作昼,孜孜讫讫。娃常偶坐,宵分乃寐。伺其疲倦,即谕之缀诗赋。”学累了就让写写诗,这种方式倒颇对我胃口。这段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温暖和快慰,恐怕在公子眼中远胜于功名利禄了。可惜同是如此出尘细致的女子,宝钗却没有一个这样痴心的公子相感相知,最终只落得“琴边衾里总无缘”。命数之间,情字一物,真是不好说得很。 

两年后公子学业大成,海内文籍全都读遍了,跟李娃说可以去考试了,李娃却说:“未也。且令精熟,以俟百战。”这女子不贪功急进,淡定长远的眼光实在连男子都难及。我高考时候家里人还天天盼着赶紧考完了大家好松口气,而这个与公子关系这般微妙的女子却始终不着急,笃定十年磨一剑的原则,倒真是个很适合做学问的人。 

可喜公子也听话,按李娃说的又学了一年。一年后去应试,一举中了进士,在礼部考场声名大震。老前辈们读了他的文章,没一个不佩服,大家争着和他交朋友还都怕他不答应。夫君如此了得,换了别人肯定早就飘飘然了,而李娃却冷静地跟他说:“子行秽迹鄙,不若他士。当砻淬利器,以求再捷,方可连衡多士,争霸群英。”我不知她说到“子行秽迹鄙”这句话时是什么神色,但能这么淡若无事地说出公子拜她所赐的潦倒之结果,全不怕公子生气,却也可见李娃性格也有直率的一面。同时,她更能平淡地看待自己曾经的地位,不像寻常妓女一样,从良后就讳莫如深,生怕别人提及。 

于是公子又“益自勤苦,声价弥甚”,后来终于名列大比第一,当上了成都府参军,朝廷上三公以下,都和他是朋友。声名显赫,想必已不弱于其父了。李娃此时若是安安稳稳享受这参军夫人的地位,谁也不会有什么话说,然而偏偏就在公子功成名就的时候,她说了一句:“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愿以残年,归养老姥。君当结嫒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勉思自爱,某从此去矣。”功成而身退,竟全不希罕她一手为公子博出的利禄功名。这许多年的供养和陪伴,从前纵有多少对不起也都偿过了,就算让爱情从头再来,也未必定要离去啊。看过一些小椴的诗,虽有些刻意做古,不算太高明,但看来看去却爱上一句:“人生尴尬是重来”。这等高傲的女子,容不得自己以为了偿罪的身份永伴君侧,与其徘徊,不如归去,倒能让你念着一生一世。美丽的事物,总是飞鸿过影,只因童话往往不敌岁月,王子公主的续传却常常是柴米油盐,之后公主沦为下一代恶毒皇后——与其如此,还不如让一切停留在你我短暂的相逢和相守,年华老去,便相忘于江湖。 

因此不太喜欢《李娃传》的结尾,最终虽然李娃坚持拒绝,还是被公子那个又巴巴赶来相认的公子的铁腕老爸绑回去当了儿媳妇,还被封了什么夫人,生下的儿子个个当大官…… 

舍不得看到那么美丽平静,带点妖气又颇有些高贵的这抹惊鸿之影最终还是被月光长锁在尘世的镜子里。然而这种女子,怕连作者也舍不得让她在烟花之地进退自如地孤独一世。所幸她还有个最终的好结局,虽然俗气,但毕竟幸福。 

生活不是小说,世人蝇营狗苟,所求不过是小说家不屑于给的安宁和幸福,只可惜造化却依旧舍不得给予。小说和世道的颠倒交错,或许才是生活的意义所在。而李娃这种生活在夹缝中从容的过客,终究只不过是我们的梦而已。 

只是现在,我还没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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