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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盘锦市中考作文题目
三、写作(60分)
29、请从下面两题中任选一题,按要求作文。
(一)题目:晴天
(二)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请以“学”为话题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提示:在失败中学会坚强,在关爱中学会感恩,在书籍中学会做人······)
要求:(1)内容具体,中心明确,思想积极健康,有真情实感,恰当地运用多种表达方式。 (2)文体不限(诗歌除外)。字数不少于600字。 (3)书写规范,卷面整洁。(达到此项要求,评分时可酌情奖励2分) (4)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校名、人名和容易显露个人信息的地名。
出处2018年辽宁省盘锦市中考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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