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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高二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本试题分第Ⅰ卷(阅读题)和第Ⅱ卷(表达题)两部分。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I卷(阅读题 共70分)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近代以来,很多思想家都把传统社会的弊端之一归咎为“公德阙弱”,他们大多认为儒家道德对于树立社会公德观念意义有限。因此,阐明儒家的公私道德观的现代意义,首要之务就是澄清一些观念,转变国人看待儒学的这种思维方式。
“公德”与“私德”主要是根据所涉及的领域来区分:凡直接涉及他人(尤其是陌生人)的人际交往、群己关系和公共空间、公共财物的领域皆为公共领域,与此相关的道德属公德;凡仅仅直接涉及与个人相关的空间和财产的领域则为私人领域,与此相关的道德属私德。与家庭相关的相对复杂,比如孝道,儒家的看法是,家庭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既有私的性质,亦有公的性质。
实际上,儒家的公德观就蕴涵在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忠恕、直、公等道德观念中。例如,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把它视为“可以终身行之”的道德规范,这里的“人”当然不限于熟人关系,而是抽象化的人。这里的“己”也是普遍的抽象的自我,是经过反思的自我,恕道显然是具有公共性和普遍性的,是针对陌生人的伦理。当然,现代所谓的陌生人伦理,最重要的是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这确为儒家相对薄弱之处,在现代社会需要强化。但是,儒家亦并非毫无相关的观念意识,儒家经常论说的礼法规矩和诚信观念,都十分有助于法治和契约精神的型塑。
传统“公私”之辨的内涵多种多样。先秦时期注重的是为政者个人品质公正无私;宋明时期注重的是个人心性修养的超功利境界。明清之际儒家的“公私”之辨,不再聚焦于主体的德性,而是注重辨明天下与个体、君与民、群与己等概念之间的本体论关系及其相应的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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