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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2018—2019学年度高二上学期期末质量检测语文试题
鹰潭市2018—2019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质量检测
高 二 语 文 试 题
本试卷共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注意:⑴请按照题号顺序将所有试题的答案写在另附的答题卷相应的位置上,在此试题卷上答题无效。⑵考试前,请认真阅读答题卷上的“注意事项”。⑶考试结束,监考员将试题卷、答题卷一并收回。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如何以普遍的规范来协调个体之利与整体之利?这一问题在传统文化中便展开为义利之辨。
辨析义利,是儒家的重要特点,而儒家对义利关系的看法,又对中国传统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根据儒家的观点,义作为当然之则,本身便有至上的性质:“君子义以为上。”这里确认的首先是义的内在价值。后来的宋明理学进一步通过义与天理的沟通,对义的内在价值作了论证:“义者,天理之所宜。”“理”具有普遍必然的品格,义所以具有至上性,即在于它体现了“理”的要求。
义一旦被赋予内在价值,便同时成为评判行为的主要准则。如果行为本身合乎义,则即使它不能达到实际的功效,也同样可以具有善的价值,所谓“惟义所在”,便表明了这一点。事实上,儒家往往将义(当然之则)理解为一种无条件的道德命令,并把履行道德规范(行义)本身当作行为的目的。这种看法带有明显的抽象道义论的性质。不过,“义以为上”的观念在培养崇高的道德节操等方面,也有不可否认的意义。中国历史上,“惟义所在”的律令,往往具体化为“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道德追求,并出现了不少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就此而言,道义的原则确实可以给人以正面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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