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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拣麦穗》读后感(2篇)
著名作家张洁的《拣麦穗》写的是儿时拣麦穗的事,而这样的事我们南方人在那一个经济特不发达、口不裹腹年代大都经历过,那不叫拣麦穗,而叫拣野谷。意思是说,人家把谷子收获之后,去拣拣他们遗留下的谷子。这多是为了糊口,是特有实用性的,而哪里有张洁的拣麦穗的情趣呢。
张洁就是通过拣麦穗这简单的事儿写出了儿童的趣味,这趣味来自拣麦穗是为了准备嫁妆要嫁给那个卖灶糖的老汉,嫁给卖灶糖的老汉又不过为了吃灶糖而已。
如果把这样的事放在一个成熟姑娘的身上,那是十分可笑的,而把这事放在一个儿童的身上,那便是十分的有趣。
文章中有这么一段对话:
那天,他挑着担子来到我们村,见到我就乐了,说:“娃呀,你要给我做媳妇吗?”
“对呀!”
他张着大嘴笑了,露出一嘴的黄牙。他那长在半个葫芦样的头上的白发,也随着笑声一齐抖动着。
“你为啥要做我的媳妇呢?”
“我要天天吃灶糖哩!”
他把旱烟锅子朝鞋底上磕着:“娃呀,你太小哩。”
“你等我长大嘛。”
他摸着我的头顶说:“不等你长大,我可该进土啦。”
听了他的话,我着急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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